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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招聘公告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0-08-17 05:57:15 |  访问:4989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稳定和促进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粤府〔2020〕12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0年度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实施工作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24号),结合我市实际,面向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35名困难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与职位

(一)招聘对象: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困难高校毕业生(即2019届至2020届),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为困难高校毕业生: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人数:35人

(三)聘用期限:2年

(四)岗位职责

招聘职位具体分配至市、镇(园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从事基层一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就业、失业、创业以及企业用工、辖区内劳动力资源相关信息、数据的收集、调查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岗位的收集发布,安置重点群体到公益性岗位就业,推荐有就业见习意愿人员参加见习等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就业扶贫服务等;

6.协助开展创业服务、创业活动等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困难高校毕业生,指具备以下情况之一: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

2.经残疾登记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

4.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属毕业2年以内的全日制困难高校毕业生(即2019届至2020届);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年满18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专业及学历条件

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法或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聘用原则

(一)对应招聘单位的报名人数等于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的,直接组织体检。

(二)对应招聘单位的报名人数大于相应岗位的招聘人数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统筹协调,再根据实际情况组织考试。

(三)对应招聘单位无人报名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统筹协调,根据实际情况从报其它基层岗位的人员中调配。

(四)笔试成绩相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面试。

(五)笔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弃权或不合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名进行递补;无递补人员的,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从报其它基层岗位的人员中调配。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20年8月18日上午9:00至8月20日下午5:30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dgjcgxzp)进行网上报名。

2.系统初审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后,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考生在系统报名成功后,需携带相关资料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地点详见附件3)。

3.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生本人于2020年8月18日至8月2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携带资格复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的招聘单位(附件3)参加资格复审。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材料如下:

(1)《2020年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聘高校毕业生报名表》(见附件2,黑钢笔填写或打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3张;

(5)困难高校毕业生证明材料:

一是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需提供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二是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需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是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以上仍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登记失业1年及以上的《就业创业证》;

四是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需持就业困难人员证明,其中本市户籍的无需提供证明,由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

(6)《考生报考承诺书》(见附件4)原件;

4.打印准考证

系统将以短信方式对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发送提醒信息,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系统网址http://www.sydwzl.com/gddgjcgxzp),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知识水平,内容包括:行政能力测试、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等方面知识,满分100分。

1.笔试时间和地点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笔试。

2.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笔试成绩。针对招聘岗位中笔试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招聘单位直接组织该名考生进行体检;针对招聘岗位中笔试成绩出现2名及以上考生并列排名第一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进行面试及调配。

(二)面试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适应职位的业务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考评,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工作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根据聘用原则和招聘考试办法,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负责组织体检人员,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结合本次招聘岗位的实际情况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聘用资格的,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名次依次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身份、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财务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三)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个工作日。如经体检、考察、公示不适合聘用的,可按成绩顺序相应调剂、补录。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七、相关待遇等情况

(一)高校毕业生在合同期间,按8.8万元/人/年(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参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手续并缴费。

(二)岗位所招用人员未报到或者服务时间未满三个月离职的,可安排补录,期限累计不超过2年;其他情况不再安排补录。

(三)相关招聘工作完成之后,各招聘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统一与招用的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管理机制等内容,按照国家劳动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四)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间的档案、户籍关系按规定办理,其党、团关系直接转至招聘单位。

全市统一咨询电话:0769-22697710、22251176;联系人:韩小姐、谭先生、陈小姐

各镇街(园区)咨询电话(见附件3)

附件:1.招聘岗位表.doc

2.招聘报名表.doc

3.各招聘单位地址及咨询电话.doc

4.考生报考承诺书.doc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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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嫩北小学招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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