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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春季广东河源市市直学校赴湖南师范大学招聘教师50人公告

来源:华图教师网 | 发布时间:2019-03-15 21:15:02 |  访问:65404

为做好河源市市直学校招聘教师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精神,经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河源市教育局定于2019年3月组织专场招聘工作。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岗位薪酬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为高中阶段20人、初中阶段30人,共计50人。职位表看附件1.

(二)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报考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3.报考者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30),湖南师范大学(校本部)就业办(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潇湘中路122号)。

3.报名所需材料(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打印版,a4纸双面打印1份;

(2)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在读院校提供的在读证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业成绩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取消的2017届、2018届的毕业生:提交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全日制学历证书、全日制学历学业成绩表、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1张。

4.其他事项

(1)每位报考者只可报考一个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2)现场报名所提供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二)考试

1.考试形式:面试。

面试形式:讲课,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2019年3月28日上午9:00,湖南师范大学(校本部)就业办。(考生于3月27日下午18:00在湖南师范大学(校本部)就业办公告栏查看面试公告和面试名单。)

3.面试注意事项

(1)面试讲课时间15—20分钟,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试顺序号,然后按抽取的顺序号进入备课室准备30分钟,再进入面试室讲课。

(2)面试范围:河源市市直学校现行使用的教材版本。均在相应教材中命多道备选题(每道题为该教材中的一个课时的授课内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试室现场随机抽取其中一道题作为该学科的讲课内容。

(3)成绩公布时间和方式:同一岗位所有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当日公布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他考官总评分的平均值”计算得分。

同一岗位考生最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招聘岗位最终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三)体检

根据招聘方案规定的拟聘人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市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市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按总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河源市政府门户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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