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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肇庆市高要区2024年招聘事业单位紧缺人才50人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4-06-15 12:16:51 |  访问:45

  根据《省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令第301号)以及高要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博(硕)士高层次人才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高要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紧缺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博(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及本科应往届毕业生(非在职)。其中:

  应届毕业生: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2024年应届毕业生,以及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位并完成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符合招聘岗位相应专业。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和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13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且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完成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对象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报考年龄:

  报考年龄一般为35周岁及以下(1988年6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看岗位信息表。报考人员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至日期为2024年6月13日;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国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需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上一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等次以上;

  9.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须提交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4届毕业生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暂不能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考察阶段,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准予毕业和取得学位资格的证明。未按公告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予聘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报考人员在2024年6月19日7月2日期间登录市事业单位报考系统https://sydwbk.zqzhrs.cn:8081/account/login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按报考系统提示填写相关资料并完整上传,才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等。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面试。

  笔试及面试的具体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三)体检与考察

  1.体检。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

  2.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由聘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在面试资格审核、体检或考察过程中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缺额,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商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四)公示与聘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通过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和高要发布、高要先锋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2.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与其签订为期5年(含试用期1年)的服务协议,由用人单位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相关待遇

  (一)工资待遇。招聘对象工资福利待遇按用人单位同等职级人员标准执行。

  (二)住房保障。招聘对象为博(硕)士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以下住房保障:在端州区和高要区无住房的,优先免租提供高要区本级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年限为3年;区人才公寓过渡性住房的物业管理、水电等费用由本人支付;招聘对象及其配偶3年内在端州区或高要区购买住房,须及时退还过渡性住房。招聘对象为博(硕)士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在端州区和高要区无住房,需自行租房的,可享受3年住房补贴,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500元。

  (三)生活补贴。招聘对象为博(硕)士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相应的生活补贴,共发放3年,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2000元,硕士、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工作未满5年终止协议的,须按协议约定退还所领取的生活补贴。

  (四)配偶安置。招聘对象为博(硕)士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以下配偶安置待遇:招聘对象的配偶符合相关岗位引进条件、愿意在本区就业的,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人社部门按配偶原工作单位性质协调安排工作。

  (五)子女入学。招聘对象为博(硕)士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可享受以下子女入学待遇:招聘对象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部门按政策优先安排到本区优质公办学校就读。

  (六)其他待遇。原已有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在本区职称聘任权限内,按不低于原职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优先进行聘任;聘用到管理岗位的,博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七级职员工资待遇,硕士可以享受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八级职员工资待遇。

  招聘对象符合多种待遇领取条件的,按最高待遇领取,不重复享受。招聘对象的各项待遇在本区内只享受一次,不受区内单位流动或受聘单位内职务岗位变动影响。

  六、其他事项

  (一)须诚信报名,报名人员提交的相关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考单位在招聘工作全程对考生资料或个人信息进行核查,凡提供虚假报名申请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留意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aoyao.gov.cn/)和高要发布、高要先锋微信公众号公告。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岗位条件及政策咨询(工作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人才办,电话:0758-8358678;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电话:0758-8360278。

  中共肇庆市高要区委组织部

  肇庆市高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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