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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师北屯市专场招聘会

来源:天津大学新闻网 | 发布时间:2024-05-08 03:55:51 |  访问:7166

为及时补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提高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为师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第十师北屯市决定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计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5人,其中,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79人(含教育系统8人),医共体编制备案制人员28人,企业招聘职员18人。

招聘开始时间:2024年5月11日(周六)16:30-18:30

举办具体地点:石河子大学中区基础实验楼一楼大厅

参会单位规模:30家用人单位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石河子大学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等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下同)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发布公告

在石河子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表》,明确报名方式、岗位要求、招聘方式等。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4年5月11日

2.地点:石河子大学中区基础实验楼一楼大厅

3.方式:现场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时同场地进行,报考人员通过石河子大学智慧就业服务平台下载并如实填写《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石河子大学校园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自行打印签名后,由本人携带《报名表》及以下材料一并提交现场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打印);

(2)院校出具的大学成绩单;

(3)各类荣誉证书;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留存)。

4.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考有专业要求的岗位时,报考人员需依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附件3)进行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考试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面试

招聘工作小组依据报考人员在校期间考试成绩和现实表现情况,择优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综合管理类、医疗卫生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教育教师类岗位采取“说课+提问”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根据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确定。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时间暂定2024年5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2024年第十师北屯市企事业单位校园招聘工作完成后,根据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进行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的按照在校成绩高低确定排名先后),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体检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五)递补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招聘单位在与考生签订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考察可以采取委托的方式进行,并约定到岗后进行复核,如存在不诚信行为,取消考生聘用资格。

(七)公示

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考人员的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待聘用人员取得毕业证后,由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审批手续,由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并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5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到岗后资格复核

拟聘用人员报到后,招聘单位结合招聘岗位条件,再次对考生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核,如存在不诚信的行为,取消其聘用资格。聘期内,如发现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的材料与报考岗位不符,解除聘用合同。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考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公告及有关通知发布的官方网站为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上报个人信息,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5.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报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事项,因报名所填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8.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906—3181551

附件:

附件1 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 2024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面向石河子大学招聘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附件3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最新版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网址链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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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校园双选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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