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职场快讯 > 职讯 >

2019年晋城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事业单位招聘网 | 发布时间:2019-09-10 06:10:03 |  访问:1456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19年09月09日讯: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信访人员结构,根据《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实施办法(暂行)》(晋市组通字〔2018〕48号)有关精神,经研究,决定为晋城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1名高学历专业人才。

一、岗位及名额

晋城市信访法律服务中心专技岗位1名。

二、引进条件

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进步,品质优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二)引进到市直事业单位的应当是“双一流”“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专业对口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三)毕业证书上专业须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并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

(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五)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的其它要求。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不得报名;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不得报名;晋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名;具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不得报名;其他不得报名的情况。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收到批复后,公告将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s://jcrcw.com)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9月9日起至9月18日止。

(2)报名地点:晋城市信访局办公室(晋城市建设路818号)

(3)联系人:杨敏0356-219827513753656608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晋城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学位网打印)、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5张。

(5)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资格审核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核。

(三)考核和考察

根据考核、考察方案,采用专业及能力测评、岗位测试、走访了解、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养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结合打分情况,按照拟引进岗位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公示

经测试考核考察、体检合格,确定拟引进人才人选在晋城市人民政府网(www.jcgov.gov.cn)、晋城人才网(https://jcrcw.com/)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确定名单

公示期间无异议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情况报市委组织部批复。

(七)聘用和管理

引进人才一律实行聘用制,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填写《晋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审批表》(一式五份),办理编制、人事、工资等手续。

拟引进人员须与引进单位签订协议书,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在该单位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服务期限内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进行考察,经考察合格,继续聘用;考察不合格,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同级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后,予以解聘。

四、咨询与监督

本次引进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

在引进工作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原则,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如有违纪情况发生,经查实,将取消考生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电话:0356-2198521;市信访局办公室电话:0356-2198275。

五、其他事项

本次引进过程中,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点击下载>>>

晋城市信访局

2019年9月9日

推荐:更多 请关注 今日招聘官方微信公众号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 责任编辑:事业招聘小助手 】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聘"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聘网,转载请必须注明今日招聘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求职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

未经招聘网同意,不得转载本网站之所有招工招聘信息及作品 | 招聘网版权所有 2007-2018 |浙公网安备 33010802002895号

网站经营许可证:浙B2-20080178-14 公司招聘招人好网站,就在招聘网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备案号:浙B2-2008017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