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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教育局系统2024年教师招聘引才通知

来源: | 发布时间:2024-09-20 20:40:10 |  访问:12

甘肃省兰州市教育局系统2024年教师招聘引才通知

兰州市教育局系统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通知

为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认真落实1139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广泛集聚各类优秀人才筑梦黄河之滨,根据《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和《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公告》要求,现就兰州市教育局系统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信息获取

本次兰州市教育局系统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131个岗位153人,可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anzhou.gov.cn/art/2024/9/18/art_10699_1390539.html)网址及“兰州组工”和“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查询,同步在兰州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lanzhou.gov.cn/)及“兰州微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具体岗位详见《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兰州市教育局系统)》(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引进对象及范围

引进对象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往届生。

(二)2025年应届生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学位。

(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硕士研究生或省部共建师范高校师范类专业硕士研究生。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职称以及岗位所需的其它条件。

(六)服务期限未满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引才方式及服务期限

此次赴外宣介引才行程共3场,采取“带岗宣介、现场引才”的方式进行。

第一场:2024年9月26日上午10:00北京大学

第二场:2024年9月26日下午3:00清华大学

第三场:2024年10月9日下午3:00复旦大学

市教育局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服务期为5年。

五、优惠政策

(一)兰州市教育局系统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兰州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兰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根据兰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强省会行动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有关规定,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还可享受引才补贴、房票补贴、生活补贴、社保补贴、公积金补贴以及创新研发奖励等各项优惠政策。

六、引进人才程序

先后在北京和上海组织两批现场引才,在北京招满的岗位将从引才计划中删除,并于上海引才前在兰州市人社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和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lanzhou.gov.cn/)重新发布更新后的引才计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4年9月20日至10月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的9:00至17:00,参加北京现场引才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6日17:00,参加上海现场引才考生报名截止时间为10月9日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应聘人员可向《岗位需求表》中报考岗位对应学校(单位)的报名邮箱投递《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及相应报名材料电子扫描版进行线上报名(非报名时间段内线上投递报名材料无效)。也可于9月26日、10月9日当天携带《报名登记表》及相应报名材料原件、复印件到引才宣介现场进行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相关岗位资格条件,确保本人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错误导致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材料

①2025年应届生报名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就业推荐表和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②往届生报名材料:个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所要求的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各用人单位于2024年9月20日至10月9日期间对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考生本人。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期限内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其中,9月25日17:00至9月26日17:00之间线上报名北京现场引才和10月8日17:00至10月9日17:00线上报名上海现场引才的应聘人员,如未通过资格审查,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现场报名人员不限)。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现场资格复审

2024年9月26日、10月9日,分别在北京、上海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公告》中明确的报名材料(含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及《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报名登记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由兰州市教育局系统各用人单位现场出具《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线下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分别于9月27日在北京、10月10日在上海进行。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和《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参加线下面试考核。证件不全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

体检工作由兰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复核和考察

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兰州市教育局组织各用人单位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相关证书等进行审查复核,并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全面详实的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七)公示和聘用

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市直部门(含市教育局系统)的拟聘用人员,公示期均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如无影响聘用的情况,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或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1.“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为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高校为《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的通知》(教师厅〔2014〕5号)中所列高校;省部共建师范高校为教育部目前公布的18所省部共建师范类高校(西北师范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江苏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伊犁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海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

2.本次引才各环节均不实行递补。

3.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组工”和“兰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此公告。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lanzhou.gov.cn/)和“兰州微教育”微信公众号依据公告发布相关招聘通知。

4.引才宣介、资格复审、面试考核的具体地点将在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lanzhou.gov.cn/)、兰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s://jyj.lanzhou.gov.cn/)、“兰州组工”和“兰州人社”“兰州微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5.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岗位咨询电话:

兰州市教育局:0931-8855425

兰州市教育局监督电话:0931-8801413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附件:

1.《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事业单位岗位需求表(兰州市教育局系统)》.xls

2.《兰州市2024年“组团式”赴外宣介引才报名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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